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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山西银保监局发布四则行政许可公告,分别为《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晋商银行马洪潮任职资格的批复》(晋银保监复[2023]140号)(作为董事)、《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晋商银行马洪潮任职资格的批复》(晋银保监复[2023]141号)(作为董事会副董事长)、《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晋商银行胡稚弘任职资格的批复》(晋银保监复[2023]138号)及《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晋商银行陈毅生任职资格的批复》(晋银保监复[2023]139号)。
据此,山西银保监局已核准马洪潮关于董事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以及胡稚弘及陈毅生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
马洪潮作为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委任、胡稚弘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任及陈毅生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任自2023年6月25日起生效,直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公开资料显示,晋商银行总行设在山西太原,2008年12月30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太原市商业银行更名,2009年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并于2019年7月18日在香港交易所上市。
2022年末,该行资产总额达3364.2亿元,较上年增长331.3亿元,增幅10.9%。贷款总额1860.5亿元,较上年增长303.1亿元,增幅19.5%。存款总额2537.7亿元,较上年增长545.64亿元,增幅27.4%。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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